浙江发文要求大中小学融入职教内容
4/2/2024 1:04 PM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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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zh:浙江]]省印发文件提出要推进职普有效融通,包括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职业[[zh:教育]]内容,以及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。
根据“[[zh:浙江]]发布”星期一([[zh:4月1日]])报道,[[zh:浙江]]省委办公厅省[[zh:政府]]办公厅印发《[[zh:关于]]加快构建现代职业[[zh:教育]]体系的实施意见》提出,到2027年,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达到四所以上,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高等[[zh:教育]]的比例达到80%,长学制人才培养达到中职招生的60%以上,逐步提高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升入本科的比例。
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[[zh:浙江]]将打造高水平高职院校集群,一个设区市办好至少一所高水平高职院校。提升县域职业[[zh:教育]]发展能级,优化中职学校办学定位和功能,以长学制人才培养为主渠道,适度压缩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规模;支持市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在产业发达、人口集聚的县域开办校区(特色学院)。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推进职普有效融通,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职业[[zh:教育]]内容,中小学结合劳动[[zh:教育]]、技术课程,建设一批省级职业体验基地,广泛开展职业启蒙、职业认知、职业体验活动;在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,将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贯穿学习全过程。探索举办一批突出技能培养的特色综合高中,实施职普融通[[zh:教育]]。建立健全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,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。
《实施意见》还说,为全力畅通学生成长通道,[[zh:浙江]]将创造条件使更多中职学生接受高等[[zh:教育]],进一步扩大中高职一体化、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规模,开展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。鼓励高水平大学面向中职招收拔尖创新学生,畅通职业[[zh:教育]]学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通道。建立一体设计、贯通衔接、灵活多样的长学制人才培养体系,中职和高职、本科接续联动开展人才培养。